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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宪法复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一)性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
   (二)组成
    1.除乡人民政府外,其余各级人民政府均设职能部门;
    2.人民政府由政府的正副职领导人、职能部门的正职、 秘书长组成,但是县人民政府不设秘书长。
    3.乡级人民政府由正副职领导人组成。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三)任期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任期5年。
   (四)职权(略)
   (五)工作制度
    1.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2.全体会议由本级人民政府全体成员组成。
    3.常务会议有政府正副职领导人和秘书长组成,但是要注意县级人民政府不设秘书长。 
    4.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六)工作部门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合并,由本级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2.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七)派出机关
 

派出机关

设立主体

批准主体

行政公署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务院

区公所

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省级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

上一级人民政府

   【真题1】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09-1-94)【答案】AD
  A.县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县人大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C.县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派出机关 
    D.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真题2】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11-1-86)【答案】B
    A.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B.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C.审计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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