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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解析:人身保险合同(二)
   三、 死亡险
    所谓死亡险,是指所有保险合同中,投保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原则: 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死亡险,包括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 例外:父母可以为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险,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监督机构规定的限额
    3 其他:需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四、 受益人制度
   (1)受益人的性质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金原则上不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全部支付给受益人。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2)受益人的指定或变更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二者权限不同。投保人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可以单独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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