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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刑诉法:扭送

 

    《刑诉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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