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民诉法:期间
    期间是指法院、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应当遵守的时间;
    一、期间的分类: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法定期间: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
     ①绝对不可变期:法律明确规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变更,如上诉期;
     ②相对不可变期:经法律确定后,一般不得改变,但特殊事由,可以依法变更,如一审审限,涉外案件中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答辩、上诉期
    指定期间: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依职权指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行为的期间,通常情况下不应任意变更,但遇到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
    二、期间的计算方法
    1、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2、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
    3、期间届满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4、在途期间不包括在内,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三、期间的耽误与顺延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同意,由法院决定。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1、事由: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
    2、需要当时人申请,法院不能主动依职权顺延期限;
    3、申请时间:障碍消除后10日内;
 
分享到:
班次名称 班次介绍 优惠价 购买
客观题精英班 1380 购买
VIP协议班 2980 购买
科举社群班 5800 购买

必要说明:支付后请联系报名老师或在线客服老师,为您及时开通课程。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