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人数众多(10人以上)的情况下,由人数众多一方或者双方推举出代表(2—5人),代表本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
2、代表人的权限
A、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B、代表人放弃、变更、承认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3、分类:诉讼代表人,可以根据所代表的当事人人数是否确定,分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之诉和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他们的区别关键点在于起诉时,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人数是否确定。如果起诉时,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人数确定的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之诉;起诉时,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之诉。
4、人数确定的代表人之诉主要考点
(1)特征:起诉时,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人数确定;
(2)共同诉讼形式:可以是必要共同诉讼,也可以是普通共同诉讼;
(3)代表人的确定方式
A、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代表人或者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
B、选不出代表人如何处理 独角兽 司 法考 试网
a、必要共同诉讼,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自己参加诉讼;
b、普通共同诉讼,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自己另行起诉;
5、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之诉主要考点
A、起诉时的人数:不确定;
B、共同诉讼形式:只能是普通共同诉讼;
C、代表人的确定方式:a、推选代表人;
b、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
c、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
不同意法院指定的代表人的当事人怎么办?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