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法院管辖
原则上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中级法院管辖:
1、重大涉外案件;
2、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此种情况比较复杂,总结如下
A、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归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法院的级别属于中院级别;
B、专利纠纷案件;
C、著作权纠纷案件,原则上由中院以上法院管辖,但是各高院可以确定若干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纠纷案件;
D、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原则上由中院以上法院管辖,但是各高院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经最高法批准,可以再较大的城市确定1-2个基层法院管辖商标纠纷一审案件。
E、与仲裁相关的诸如: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涉外仲裁的证据、财产保全,仲裁裁决的执行,撤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都由中院管辖。
三、高级法院的管辖
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
A、全国范围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B、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