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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司考民法案例分析思路解析

 2011司考民法案例分析思路。司考卷四是很多人的软肋,明知道这道题的知识点,却不知如何回答,这些都是因为没有掌握民法案例分析的法律思维方法。我们做刑法案例题时就习惯地从“犯罪竞合”、“转化犯”、“数罪并罚”等思维角度去思考问题,其实民法案例题也存在“犯罪竞合”(民事法律关系重叠)、“转化犯”(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等问题。正是由于民事法律关系复杂才会造成很多考生对民法试题有共同的感觉“一看都会,一作基本不对”,“背会了法条作不对题”。希望以下内容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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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案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极为复杂,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民事法律关系重叠(竞合、交叉):

  所谓的民事法律关系竞合是指同一法律事实引起多重法律关系发生,且这些法律关系具有“同向性”。如担保物权的竞合。

  所谓的民事法律关系交叉是指同一法律事实或多个法律事实引起多重法律关系发生,且这些法律关系具有“异向性”。如发生抵销的情形。

  民事责任是违背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和强制实现的方式,体现为制裁性。从一定意义上讲民事责任是民事义务的代名词。民事责任的竞合实质上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竞合。

  2.民事法律关系变动:

  民事法律关系是动态的,存在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过程,要以动态的眼光看待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变动的主要情形:

  (1)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引起的法律关系变动,变动为:

  ①不当得利之债或侵权(含缔约过失责任)之债;

  ②不当得利之债和侵权(含缔约过失责任)之债。

  (2)合同解除引起的法律关系变动,变动为:

  ①不当得利或侵权之债(违约责任);

  ②不当得利和侵权之债(违约责任)。

  (3)形成权带来的法律关系变。

  (4)当事人协议变更。

  (5)效力待定行为的变动。

  “法律关系定位和请求权比较”法的理论基础。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只有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才有确定的内容,这是“法律关系定位”的目的。我之前,一直认为视频音频效果都差不多,直到我参加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校之后,才发现司法考试视频效果确实比音频好,能够看着老师讲课动作表情,很提神,不容易走神。独角兽司法考试网课程很实惠,全程才800元,我加q:1971736835报名的,还9折优惠了,服务态度也很好。当然,如果自学能力比较差,专职司考,准备2万多元去北京参加一个面授班效果应该会更好!所以分析民法案例首先应当找出本案中每一个主体承载多少具体的法律关系,这就存在法律关系竞合或交叉问题。当今社会是权利本位社会,法律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护每个人的权利,这是“请求权比较”的理论基础。当法律关系竞合、交叉导致一个主体对另一个主体有多个请求权时,应当选择对权利人最有利的请求权作为案例分析的出发点(实践中不但要实现权利的最大化,还要考虑举证责任和举证能力,应试案例分析一般不作此考虑)。

  我们认为应对民法案例分析最好的方法是“法律关系定位和请求权比较”法。这里所称的“请求权”是指主体可以主张行使的民事权利,能够请求司法保护的民事权利。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这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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