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 司发考试法规 >>自考考生
司法考试中的四项失误造成90%的错误

    2013年的国家司法考试的大幕早已拉起。司法考试一天天迫近,考生们既盼望它的到来,又害怕它的到来。为了那一天的放手一搏,每个人都必须经过蝉蜕般的痛楚,凤凰涅槃般的历炼。但是,很多朋友却因为自己小小的失误,不得不品尝那份刻骨铭心的痛楚。原来司法考试中四项失误却会造成90%的错误。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分析一下个中原因,希望能对备考2013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在理论导向的命题形势下,通过调查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普遍感觉到有10%左右的错题是因为对知识点完全不知道导致的,更多的考生认为,90%的错题是因为失误导致的。通过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造成失误有4大原因:
 
  一是因为司法考试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法条的理解和解释水平,而大部分考生面对法条往往会犯“望文生义”的理解错误,而司法考试要求考生在法律体系内对法条进行理解和解释,这是今后司法考试考查的一个方向。当初在朋友的一再推荐下,通过qq800086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过班,老师们结合法条讲解知识点,使我对于法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对法条背后的法理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学学看,听说现在加q还送课程呢!
  二是以熟知代替应知。由于考生受生活中典型事例的影响比受枯燥的法条的影响要大,在考试中,考生容易用生活中熟知的情形代替法律规定,比如提到盗窃罪,就认为是秘密窃取,因为在生活中大多数盗窃罪都是秘密窃取,但秘密窃取并不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或者说是本质规定,这就会导致很多错误。确实要感谢独角兽司考网的老师们,是他们让我重新认识了法律!
 
  三是考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对静态的法条逐条学习,而不注意法条在规则和制度中的地位及联系,导致法条在理解上的片面。
 
    四是法律思维问题。考生知道考点,但是却不能运用知识解答问题,甚至不能在法律思维的支配下如何具体表现为书面文字。
 
    朋友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司法考试备考容不得半点儿马虎。祝大家2013年司法考试顺利!
 
分享到:
班次名称 班次介绍 优惠价 购买
客观题精英班 1380 购买
VIP协议班 2980 购买
科举社群班 4980 购买

必要说明:支付后请联系报名老师或在线客服老师,为您及时开通课程。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