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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法条学习之首要策略——选择性放弃

    2013年司法考试的序幕早已经拉开,众多朋友已经踏上了新的征程。应试能力的提高无疑是备考过程中每个考生最为关心的话题。而法条的学习却是司法考试备考过程中谁都绕不开的重要环节。但是,面对繁若星辰的法条,多数人却感觉无从入手。下面我就和大家谈一谈法条学习的首要策略——选择性放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以往的惯例,司法考试入围的法律、法规共有110个,司法解释约50多个,其中包含法条12000多条。但每年考试真正涉及的法条只3500条左右,占全部法条总数的37%左右,其中重点法条2000个,约占总数的17%,次重点法条约1500个,占总数的13%左右,在这3500个法条中还包括同一内容涉及的不同法条。真正核心的法条也就2000条左右。将这2000个法条弄通,也就掌握了考试85%的分数。可见,这是一个放弃和浓缩的过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便常说“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
 
    选择性放弃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司考的实务性特征。凡是具有实务性、操作性的则可望收入囊中,以备后用,反之则可忽略不计。至于如何选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实用性
 
    由于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凡能够被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在法律实务中具体操作并且常用的,多是司考关注的热点。而在实务中并不常用或者根本就没有可操作性的法条一般可以忽略。
 
    2.考查频率
 
    经过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司考已较为成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相对固定的考试风格。稍微了解司考的人都会发现,历年命题有惊人的相似或相同,有不少甚至是原考点再现。有规律地重复正是司考的又一大特征。当初在朋友的极力推荐之下,通过qq800086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过班,老师们密切结合相关法条讲解知识点,不知不觉便将常考知识点和常考法条尽收囊中了,呵呵,一举两得,省时省力。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听听看,据说现在加q还送课程呢!
 
    3.新颖性
 
    国家每年都会颁布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新”成为司考命题的热点。如合同法新出当年的分数高达64.5分。证券法、土地法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等均是如此。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值得大家特别关注!
 
  司法考试备考的核心问题是提高应试能力,法条的运用能力包括其中。准确、灵活运用法条是整体备考进程所要追求和达到的目标。最后,祝大家2013年司法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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