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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不得不知的要领

    2013年司法考试的大幕早已经拉起,众人纷纷投入新一轮司法考试的复习。随着时间的推移,司法考试也在悄然间发生着变化。面对司法考试新的变化、新的形势,我们复习备考便需要掌握一定的要领,而不可盲目而为。下面就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司法考试民法复习不得不知的要领,希望能对备考2013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的命题规律
    第一,突出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地位,强调基础理论的把握与运用。2012年司法考试民法理论的考察进一步加大,一些考题突破了现有法条。
    第二,具体到单行法,分值分布稳中有变,力争统筹兼顾。“稳”是指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在民法中分值比例一直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变”是指命题中积极反映法律变动之处,以求考出新意。
    第三,题型日臻标准。客观选择题中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的格局明朗化,直接考查法条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更多客观题以案例形式出现,考察考生运用和理解民事法律制度的能力,突出了对民法基本理论的考察。
    第四,考查范围在扩大,更强调“重点就是重点”的思路。民法部分涉及民事诉讼法的“边缘交叉”知识点受到命题者的关注。司法考试必然反映法律职业的要求,不仅精通实体法,同时能熟练应用程序法。
第五,继续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民法的结合考察,分值略有提高。如无权处分、善意取得、物权优于债权、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等重点被多次考查。
 
    二、司法考试民法部分复习要领
    1.系统学习,把握整体
    全面掌握民法的体系结构,做到系统化、完整化。其实,民事法律理论经过历史的积累,形成了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把握民事法律理论系统性的“提纲挈领”点是民事法律关系。通过“民事法律关系”这一主线,可以把民事法律制度体系化,在考生头脑中形象化。然后对每一个典型民事法律关系再细化,形成知识束,能够把所有民事法律制度都“提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做到“疏而不漏”。用“民事法律关系”这一主线复习,也有利于提高应试能力。司法考试的案例分析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组合,用这一复习方法,可以有利于分清各民事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确定权利义务,正确作答,避免错答、漏答现象的发生。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通过qq800086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过班,老师结合典型案例和相关法条讲解知识点,并进行系统的归纳和梳理,不仅让我深刻理解了知识点背后的法理,还让我建立了较为完整而清晰的知识体系。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听听看,据说现在加q还送课程呢!
    2.运用方法,把握重点
    灵活运用考试复习技巧,做到“事半功倍”。大家不妨从真题中把握复习重点。独角兽司考网老师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此言可谓司考中的“真理”!大家还需慢慢领悟。在适度掌握民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研究历年真题做到举一反三,沿着做题思路熟悉相关知识点。首先是基础理论提高阶段,系统复习重点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辅以一定数量的同步练习题,透彻、系统地掌握理论性强的重点知识。其次是全面复习的强化阶段,其更侧重于重点法条的分析与理解。第三是对重点法条进行融会贯通的复习和典型案例解析,提高做题技巧。第四是模考冲刺阶段,用全真模考来测试自己的得分能力,对知识体系进行全面的检测。第五是考点、重点、难点的最后突破阶段,精选重中之重,结合客观命题出处及命题动态,完成最后的查漏补缺。
 
    三、司法考试民法部分常考点
    民法部分考查的知识点集中在对民法基本理论的考查上,所以“理解”至关重要,因此在复习民法学基本理论上,融会贯通是关键。对比历年考试试题所体现的知识点进行分析,以下知识点考生需要重点掌握:监护职责、宣告失踪、死亡的法律后果、合伙人资格的认定与合伙人债务承担、法人责任、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判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共有关系、善意取得制度、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侵权责任、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合同法包括:合同法适用范围、要约、承诺规则、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效力、代位权、撤销权、“三大抗辩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和违约责任,在分论中一定要重点掌握买卖合同。担保法包括:保证人范围、保证效力、保证责任;抵押财产范围、抵押生效要件、抵押物的出卖和出租、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权;质押集中在动产质押的生效要件、质权的善意取得、权利质押的生效要件;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及效力。继承法主要是继承人和遗产的认定,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遗嘱与遗赠。据独角兽司考网校赵老师分析,2012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共考了92分,与前几年相比,保持稳中有升状态(2011年89分,2010年91分)。其中,物权法26分左右,合同法(含不当得利、无因管理)40分左右。由此可见,二者仍旧是司法考试中的民法部分“重头戏”。
 
    朋友们,尽管“得民刑者得天下”的说法多少有些夸张,不过,民法在司法考试中的分量确实无人能及,不容的我们有丝毫的马虎、懈怠。拿下民法自然是司考过关的重要环节。最后祝大家2013年司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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