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考考查新刑诉的哪些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于2012年3月13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但是要在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很多考生目前最关心的问题是2012年考试会不会考新修的内容。
2012年司法考试试题一定会考查新修订的内容。理由如下:
1、这一次修改涉及的面非常宽,而且都是事关重要的制度和程序,解决的都是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修改对未来的司法和律师执业的影响都非常大,如果不考的,不符合司法考试试题紧密结合当前司法实践的精神;
2、刑诉的修改只有几个小的章节、平时在考试中也比较不重要的章节没有修改外,其余章节均有修改,特别辩护与代理、证据、强制措施、侦查、一审、执行这几个往年考试的重点章节修改幅度都很大,如果这些东西都不能出题,命题老师命题都会出现老大难;
3、从通过到实施,立法机关给出了这九个多月的时间,目的是通过这么长时间的公示,让全社会了解这部法律、认识这部法律,进而为2013年1月1日起的实施做好足够的法治宣传和准备。如果在这个阶段还考旧的法律文件,与此目的是背道而驰的。
4、另外,对素有“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基本法,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犯罪嫌疑人,所其对诉讼参与人权利的保障,特备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的保障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其与关系国计民生的民事基本法《物权法》具有类似的地位,而我们知道,物权法是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实施时间也在当年司法考试后,但是2007年司法考试明确给予考查,所以修订后的刑诉在2012年试题中给予考查也是很正常的。
5、3月13日,还没有公布刑诉修改决定的时候,我们就知道此决定在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定是否列入考试范围,郑老师电询了司法局的朋友,他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要列入2012年司法考试范围。
所以,请广大考生放心复习刑诉修订后的内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