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院“增员”司法考试办法将进一步修改。司法考试办法将进一步改进,以解决全国基层法院法官力量不足的现状。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了这一信息。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目前全国共有基层人民法院3115个,人民法庭9880个,基层法院法官148003人。2010年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共审结案件9337669 件,占全国法院审结案件总数的89.43%. 其中,执结案件数量为2425652 件,占全国法院执结案件总数的96.71%.
目前我国基层法院面临着“案多人少”和法官短缺的问题。对此,《意见》提出要完善省级统一招录政策,努力拓宽法官来源范围渠道。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司法考试办法,完善司法考试政策。扩大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试点范围,直接、快速、有效解决西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法官短缺问题。另外,到2012年,省级以上人民法院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考录。
针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事关民生的案件审判问题,《意见》明确要求,要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及房贷等政策变化对民生的影响,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的纠纷,注重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着力解决群体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