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司法考试答题技巧,首先,我认为司法考试本身是一次敌我双方打仗的过程,是出题者与考生之间斗智斗勇的交锋、互相猜度对方的过程。在司考考试的难度和范围确定后,我猜你出题者的重点何在,你猜我考生的心理和怎样布置题目及类型。下面我讲述自己的一点司法考试的备考经验。
客观性司考试题对策
1.改变答题顺序,从尾做起。这是对每一大项(单选题、多项选择等)而言。“考试最重要的是心理”,由于大多数的应试者都是按常规从头到尾答题,故出题者会把难题放在开头或者中间,使考生的心理在开始立即崩溃,刚培养的自信心理就被冲垮了。而我从尾到头答题反而觉得挺轻松。因为就算难题在后面,我都有了心理准备,越往前就越觉得心情舒畅。
2.充分利用开始考试前的时间,这是指听录音磁带讲解考生须知以及考场纪律的一段时间。我们有些人往往循规蹈矩地听着这些没用的东西,因为这些你应该在考试前已经知道,不需要在这时才去了解。我会利用这15分钟的黄金时间,不动声色的打开试卷,马上阅读,找到答案后用指甲在题目上划一道深痕(记得大拇指留定指甲),开始作答时迅速地把答案涂到答题卡上。一般情况下,前三卷的每15分钟我已经把单选题全部答完。
3.保持一定的答题速度。速度应该在平时已经练好,不要在考场上慢条斯理的太认真作答,因小失大。不要在不认识的题目上浪费时间,超过时间应立即挑选,并在题目上做好标记,回头复查时再仔细思考。经常在回头时我会发现在试卷的其它地方有直接或间接的答案,令你有意外惊喜。
4.用铅笔直接在题目试卷上作各种标记。因为这些题目试卷(不是答题卡)考场收回后只是放在本省,不上交司法部,故不用担心在试卷上写东西有什么后果(答题卡上当然不行了!)。如使用排除法可把某些选项直接排除,就可以达一大的“×”以示根本不用考虑,这样复查时省却不必要的时间。
5.当遇到四个选项都不认识时,我就会固定地选“B”,因为曾经看英文版一本书-如何考TOEFL(美国人写的),里面提到当你不认识时候,往往选“B”就是最佳选择。我曾经在高考、TOEFL、全国四级、六级英语考试中使用过,屡建奇功。
6.应留下半个至个小时进行复查。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复查时,首先一个好处是检查答题卡上的填写顺序是否正确,因为如有一部分错了位那就冤枉了!其次前面不肯定的答案可以重新思考,往往又有意外惊喜呢!
7.珍惜自己的第一感觉。有些人的坏习惯是:复查时发现问题就随便立即更改,有的还改两三次,事后会发现自己弄巧反绌。我以前也经常犯同样错误,但看过其它人的成功经验后,现在非常审慎了。因为第一感觉(直觉)一般来说是比较正确的。不到足够理由时不要随便推翻自己。
司考主观性题目应试技巧
司考第四卷的主观性题目历来都十分低分,一般在40-50分之间。卷中包括7-8道大题,很少有考生做得完。经常有人说:“不知怎样进了考场,又不知怎样出了来”!你要设想改题者每一份卷只有十来分钟,不能很仔细地阅读,只能凭卷面印象,条理是否清楚打分。而且每天要改几百份卷,面对各种文字,很容易就困倦,这时候决定你的命运就是卷面。根据我在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参加司考辅导老师总结的经验,建议答题时候要注意:
1.有些考生认为自己的司考卷四缺乏练习,却又不知道怎样复习?其实只要你想练习,每天都有大量的题目让你思考。如每天的报纸上,经常有关于法律方面的讲座,咨询、以及某些犯罪纪实。你可以模拟做试题,思考他解答的对不对,程序是否错误,事实应怎样进行等。
2.卷面要干净,行列要整齐。如果卷面不干净的,行列不整齐的,立即只有一半分,根本就没有心情去慢慢阅读你的答案。
3.如果清楚题意并能组织好语言的,用言简意赅的点睛话叙述,分开几点作答,再加必要的叙述,这样一来改卷人很清晰地得到答案,心情自然舒畅。连在一起作答的人家很难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