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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方法策略

 
  导语: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方法策略,复习方法是途径,指引你走向成功的彼岸。为了帮助大家不走弯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了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方法三步走,衷心的祝愿2011司考人梦圆。
第一步、应当通读刑法条文和刑法学教材

  将刑法条文从头到尾背下来,既不太可能,也无必要,因为有不少条文,尤其是刑法分则的条文,在历来的考试中都没有涉及(刑法分则有400多罪名,常考的也就是几十个),这可能是因为这些罪名发案率低,重要性被打了折扣;也可能是因为条文不具有特殊性,难以编成考试题。所以,考生只须在通读刑法条文过程中,对一些重要法条有所掌握就可以了。

  此外,通读刑法学教科书也是必要的,这可以培养考生的整体意识,以使自己的刑法知识体系更为完整,对刑法问题有一个深层次的把握,从而做到心中有数。例如共同犯罪中承继的共犯如何处理?部分实行时,其他共犯如何处理?等等问题,在刑法条文中无法看出,必须结合理论进行分析。因此,如果考生没有掌握共同犯罪的本质、共同犯罪和单独犯罪在理论上的区别,就无法作出正确的选择。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阅读辅导教材过程中,考生必须充分关注理论上的重要问题。刑法考题并不仅仅与刑法的规定有关,还与刑法学理论有关;并不是理论上的问题,就不会出题考试。

  第二步、记忆重点法条

  在重要的知识点上多下功夫刑法典中有一些条文是特别重要的,务必要求考生花大量时间记忆,例如《刑法》第17条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的范围,《刑法》第22条至第23条关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概念及其处罚标准的规定,《刑法》第25条、第26条关于主犯概念、范围以及处罚的规定,《刑法》第29条关于教唆犯的规定,《刑法》第50条关于死缓考验期满如何处理的规定,《刑法》第65条关于累犯成立条件的规定,《刑法》第81条关于假释概念、假释适用限制的规定;以及刑法分则中关于交通肇事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税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夺罪、妨害公务罪、非法行医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的具体规定,等等。

  第三步、记忆重要的立法、司法解释,重点突破案例分析题

  在熟悉重要的刑法条文,掌握刑法理论上的重点,有一个比较好的知识基础以后,考生有必要关注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规定,巩固、深化自己的知识体系。司法解释的内容比法条要详细,也常是出题的对象,北京司法考试基础班、强化班、法条班、模考班、点评班、论述班、冲刺班全程视频,名师授课,仅需800元,加qq: 1971736835,可以享受优惠。如司法解释关于盗窃罪、抢劫杀人如何处理,挪用公款、自首认定的规定等,都十分详细;还有的司法解释中的一些规定较为特殊(如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解释),这些都需要考生掌握。

  刑法中的案例分析题与选择题相比,更偏重于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案例分析题一般不出偏题,但对灵活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要求较高。特别是刑法这种理论性很强的科目,对考生的综合判断能力要求更高。案例题的命题趋势是越来越细致、越来越灵活,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立足于法律条文,充分运用一些重要的刑法理论,许多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考刑法学中最重要的内容或者是法条中极其特殊的规定,即最基本的概念或法律规定,只要把概念和法律规定理解透彻,应试时就会比较有把握。在阅读案例题的内容时,必须保持高度的谨慎,准确辨识出题人设置的种种陷阱,看该案例有几个基本的内容,真正明白出题人的意思,“投其所好”地答题,然后考虑每一个内容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将这些概念或法规明确地串连、回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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