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公布,合格分数线仍为360分。据了解,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每年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时间书面向市司法局申请分数核查。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并附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市司法局在收到应试人员核查分数申请后,将按照有关程序给予办理。例如:2010年司法考试成绩核查时间为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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