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学生都能参加司考,为什么“专升硕”在读生就不行?因为被拒考,两名武大在读法学硕士将武汉市司法局告上法庭。后来法院驳回其诉求,认定原告是在进行网上预报名时被网上报名系统自动拒绝,并非被告行政不作为。
李同学和朱同学,都是专科毕业后报考的武汉大学法律硕士,2006年开始研究生学习。2008年,李同学积极备战司考,司考报名开始后,他屡次登录电脑报名屡次被报名系统拒绝。朱同学的遭遇也一样。
网报遭拒之后,7月16日,李、朱两位同学以200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身份,分别到武汉市司法局,现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但两人因没有通过网报终于无缘司法考试。
随后,两人遂将武汉市司法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局行政不作为。武汉市司法局则称,原告因条件不符合司法部规定,被网上报名系统自动拒绝,并不是该局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武汉市司法局依法具有审核报名考试资格的职责。根据《司法部公告》(第75号)的规定,原告是在进行网上预报名时被网上报名系统自动拒绝,并非被告市司法局作出的行为。因此,李、朱要求法院确认市司法局拒绝其报名参加2008年司法考试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没有事实依据。
最终,法院驳回了武大两位法硕的起诉。
[法官说法]
据承办法官介绍,国家司法部下发的《有关允许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答问意见》,其中明确说明了,这项政策仅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政策本意并不涉及未毕业的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在读的以同等学历(即专科毕业)考取硕士的研究生。
[编辑说明]
本案中,即便二位同学一年后可以取得研究生学历,但是因为他们并没有本科学历,所以造成报名被拒,他们只有完成学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后才能获得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司法考试要求考生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照顾地区考生达到法学专业专科学历即可),而并不要求考生有何种学位,所以某些没有研究生学历只有硕士学位的人也是不能报考司法考试的(如在职研究生)。考生在准备报名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是不是有本科学历或者研究生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