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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名师指导:2011年司法考试命题趋势分析

  编者按:2011年司法考试命题趋势分析,司法考试复习温故知新对于考生来说尤为重要,本文在对2010年司法考试命题特点进行整体的分析基础上,对2011年司考的命题趋势进行预测,希望对广大考生的司考复习有所帮助。
  一、2010年司法考试命题考情分析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整体特点,尤其是通过主观题来表现,从考生的反馈和新东方司法考试中心的统计来看,可以总结为如下三个基本方面:
  第一、时政性还是比较强的。这又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1、法制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是一个很重要的背景。2、今年的制度设计和微观的制度改革的成果,包括它对于职业道德提出新的要求。
  第二、平稳性也依然是10年题目尤其是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的一个特点。虽然强调与时俱进,但是并没有偏和怪,整体的风格和重点的方向的把握上,是非常平稳的。我们平时的授课和复习过程中需要大家掌握的东西,它都是毫无意外的和大家见面了。
  第三、综合性。这里同样有两方面:1、不能割裂的看具体的法条和制度,而是把法律当做整体的文化来理解,2、除了对于法律实践要有较为深刻理解之外,对于法学理论知识也应当有一定了解。比如说我们卷四第二道论述题里面涉及到刑法理论的命题,这一般是在高校研究生考试中出来的题目,在10年的司法考试中有出现,体现了司法考试对于法学理论上的要求。
  二、2010年司考考题较往年相比的变化
  现在司法考试面临的背景和五年以前最大的区别是参加考试的水平越来越高了。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之下,司法考试仍然是一个淘汰考试,并不是一个达标考试。不是你只要合格了就行,它要淘汰的,10年实际有33万人参加考试,一定要淘汰掉25万人,它只能让5、6万人过,司法考试绝对不可能太简单的,它一定有难度。而现在最主要的难度就是过去已经考过的知识点大家耳熟能详的尽量不考,主要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增加司法考试的难度。
  从内容上来说,还是遵循了司法考试的规律,特别是考察的重点还是在那些范围,但是在遵守这一点的前提之下,考试的角度还是在稳中有变,2010年显得变化大一些。比如说关于在民法中监护这个制度,很多年都没有考过,大概有7、8年都没有考过监护这个制度,但是今年就考到了监护。或者是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他的监护人是谁的问题。未成年人有精神疾病的,他的监护人应当按照未成年监护人的顺序来确定,按照精神疾病这方面的状况。
  因此司法考试对于我们来讲,和过去在复习上一定要有区别的地方就是在于,一定要注意掌握最基本的知识,你把这个最基本的知识都掌握了之后,然后再经过有效的训练,增加针对性。
  三、2011年司法考试命题趋势预测
  第一、司法考试历来关注当年的社会热点问题,往往在当年的考题中会反应现状的考题。因此复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不要忘记对当年发生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法学理论的分析,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出题性及角度等等。而经济危机可能是今年的一个较大的社会热点问题。
  第二、出题将会更贴近实际,比如说10年单选题出现一道非常搞笑的题目,就是某女士她被撞伤了之后,她安了一副假牙,虽然对方赔偿损失了,但是她认为安装假牙影响她的接吻,针对接吻权她要求赔偿。这样的案例既来源于现实生活同时又非常有趣,从这样的考题可以看到,现在的司法考试法理学越来越强调法理是来源于部门法,是来源于生活的实践,来源于现实的案例,这样的一个趋势不断得到加强。现在直接考法理学知识点,然后选其中说法正确和错误的这种简单的选择题越来越少。
  总体来说,关于2011年司法考试命题的整体趋势是:重者恒重,稳中求变;结合时政热点,新法新点必考;理论型知识点占据一定比例,且比例会有所提高,案例为主加强应用考察能力。大家在复习中要把握住这个主旋律,有计划的复习。
  四、2011年司考复习备考建议
  总结过2010年国司法考试的整体特点后,2011年司考备战,考生可从以下三个基本方面着手:
  第一,学练结合,注重知识积累也要加强演练。
  备战司法考试的过程中,学练结合是不可缺少的环节。不是学的好就能司法考试,为什么有很多法学硕士甚至博士和在校任教多年的法学教师都不见得能通过司法考试?反而非科班出身的人通过了呢?这就说明,平时理论知识的累积只是备考的一个方面,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考试,因此,练习成为很重要的环节,需要考生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同时做大量的演练,从而提高应试心理素质,形成熟练的应试过关技巧。做历年真题是必不可少的。至于讲到真题的演练,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司考名师劝诫广大考生不要盲目的做题,因为国家的法律政策在变化,有的题目是适用当时法律得出的答案,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当时的答案就可能是完全错误的了。因此,在做真题的时候,考生只要选择近五年的便可,变化不大的则是法制史、法理学这样的纯理论部分,刑法的也变化也不是很大,只要注重新出台的修正案便可,但是近年民诉、经济法、行政法等都有较大变化,请考生加以注意。不断磨砺,掌握命题重点和方向,对备战司法考试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稳中求进,注重基础知识也要与时俱进。
  司法考试是选拔法律高级人才的入门考试,每年的考题都会随着国家的大政方针的变化而变化。纵观历届司法考试题目,不难看出,新增法条法规必是考试重点。例如2010年考题中,就涉及到行政诉讼配套解释、国家赔偿法的内容等。在备考时,考生一定要按照大纲的要求,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等,并且要熟练掌握。
  考生注重基本大纲的同时要注意实时法规的变化。因此,司法考试备战中,考生除了要对基础知识牢牢把握外,还要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广泛关注,应考是非常有用的。但是要注意一点,司法考试并不会出题偏难偏怪,整体风格还是以平稳为主,切不可求新求异复习方向有所偏颇,便得不偿失了。
  第三,综合分析,注重全面复习也要突出重点。
  在备考时,考生切不可将具体的法条和制度割裂开来,而要把法律当做整体的文化来理解。尤其是做论述题的时候,这几年的论述题,不仅是题型上综合,内容上更是涉及广泛。因此,在司法考试备考时,尤其是卷四的备考,除了要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积累、把握好涉及重点法条的案例外,还要加强对时政的关注并且做到将法学理论知识综合理解的,才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做到论述大题不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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