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第96号公告,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 月11、12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四川省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点与现场确认的报名点必须一致。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25日24时。报考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地点:全省21个市州分别设有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各市州报名点的地址由各市州司法局确定后公布。
2 、现场确认时间:各市州司法局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7月17日、7月18日照常上班确认,其余星期六、星期日不确认)。
二、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人员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司法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139 号)的规定,报名费为每人250 元。报名人员交纳报名费后,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其报名费。
四、准考证发放
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纳报名费的,由报名的市州司法局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考人员在8 月10日至9 月10日期间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证和副证。
五、考试复习依据
应试人员可依据司法部制定的《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四川省司法厅及各市州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其他
有关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时间、考试内容、方式、科目和考试纪律,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现役军人报考的有关事宜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阅。
涉及司法考试有关事宜可查询四川省司法厅网站()或者电话咨询。
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咨询电话:028-86750201.
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
成都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028-86262702
自贡市司法局 0813-5590236
攀枝花市司法局 0812-3337174
泸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830-3100889
德阳市司法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0838-2902394
绵阳市司法局 0816-2265212
广元市司法局 0839-3227852
遂宁市司法局 0825-2222876
内江市司法局 0832-2027807
乐山市司法局 0833-7803336
南充市司法局 0817-2253347
眉山市司法局 028-38186106
宜宾市司法局 0831-8224745
广安市司法局 0826-2332669
达州市司法局 0818-2146175
雅安市司法局 0835-2239709
巴中市司法局 0827-5280120
资阳市司法局 028-26110193
阿坝州司法局 0837-2821135
甘孜州司法局 0836-2811350
凉山州司法局 0834-2172563
四川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