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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高效复习路径——知识点体系化

    2013年司法考试已悄然来到我们身边,千千万万的考生早已经踏上了司考之路。司法考试庞杂的内容却让每个人都感到十分棘手。那么,司考备考过程中我们该如何复习才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呢?在我看来,知识点的体系化是极好的路径。下面我就和大家聊一聊自己的心得,希望能对大家2013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所裨益。

    司法考试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根据以往的惯例,司法考试入围的法律、法规共有110个,司法解释约50多个,其中包含法条12000多条。而且要求考生在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其灵活运用。应当说对于列入考试范围的法律法规、司法部辅导用书的理解和识记极具有策略性。因为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辅导用书都是要向人们灌输一种体系化的知识,这种体系化知识是考试应试的背景知识和理论基础,但是更应当明确,法律法规和辅导用书中的内容很多都是司法考试不可能涉及或无法涉及的。而且这一知识基础是在法律专业学习阶段就应当掌握的,而面对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的主要任务就是有效的学习司法考试命题所考及的内容。
 
    也许大家都知道司法考试中并不是每一内容都能被考到的,复习备考需要区别重点内容和非重点内容。但对于大多数考生,尤其是大多第一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来说,要将重点与非重点区别开来并非易事。有许多考生在抓不住重点的情形下,眉毛胡子一把抓,我们认为这是相当不可取的,这样面面俱到的复习不但会花费大量宝贵的时间,更危险的是容易在繁重的复习中无从把握复习和考试的重点。把握重点的基础就在于对于往年试题的分析和对  2013年司法考试的预测。
 
    知识点的体系化是复习应考过程中应当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只有块砖片瓦,即使其再牢固,也不能建造出造型优美、结构牢固的大厦。把握重点并将知识系统化、体系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在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必须做的重要工作,这是一张导航图,也是一条司法考试必经之路。将知识体系化的前提是通读教材,把握基础知识,这是体系化的基础材料,这些材料必须是扎实的,高质量的。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考生应当对各部门法重点法条和内容进行纵向的串联,对各部门法法条易成考点的特定或通常情形进行横向比较和归纳,对各部门法中比较特殊、易混淆的知识点进行归纳,理清各部门法的单行法法条与相应的司法解释法条的对应关系及适用效果,对于三大诉讼法之间、诉讼法与实体法之间、民商法之间的相关点进行比较、区别,并确定具体法律规范适用范围和适用效果。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通过qq800086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过班,经过诸位老师的指点,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了。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学学看,听说现在加q还送课程呢!
 
    如就民法通则而言,考生要将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实施意见(相当重要)、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联系在一起,因为它们之间有很大的相关性,民法通则的基本制度贯穿于其他的民法单行法之中,就某个具体的法律制度,可能都有规定,或者予以细化,或者予以变更,或者有不同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与这些实体法也有联系,甚至有些民事诉讼法的问题在实体法及其司法解释中也有规定,大家应当理清其中关系。大家可以以重点法条为主线,以法律制度为"珍珠",将传统民法内容串联起来,以提高复习学习效率,获得最佳的复习效果。另外,独角兽司考网校的钟秀勇老师的课讲得相当给力,值得一听。钟老师还会是不是给大家传递一点儿正能量呢\(^o^)/~
 
    司法考试考查的内容越来越深人,越来越系统,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不仅应当掌握重点知识点,而且更应该往深处挖掘,只有将知识点系统化、体系化,有机结合、融会贯通以后,才能无所畏惧地迎战司法考试。
 
    最后,祝大家2013年司法考试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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