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及教材,总体考点规模与去年相当,各个学科主要依据法律法规最新变化作了修订,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1、变动较大的学科是:
(1)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 援助工作的规定》的最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
(2)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相关司法解释相继颁布,大纲和教材根据法律法规最新变化做了全面修订。
(3)民法: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变化,大纲笫二十章第一节“买卖合同”中,对考点做了调整,并新增“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标的物检验”、“违约责任”、“所有权保留”这4个考点。
(4)商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最新变化,考点作了调整,新增“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规制”、“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规制”、“基金服务机构"、“基金行业协会”4个考点。
(5)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最新变化,大纲和教材做了全面修订。
2、大纲和教材内容不断完善,总计考点新增44个,刪除16个;法律法规新增14件,修订12件, 删除12件。新増考点主要集中在以上六个学科,这些新增考点往往与新法以及法学理论发展密切相关,例如刑事诉讼法部分的新增考点,针对最新颁布的六机关规定、刑事诉讼法解释、高检规则等;商法部分新增的考点,针对最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等。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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